商标注销点击在线咨询
1、商标注销基本介绍:
商标注销分两种情形,一种是注册人本人提出的注销申请,另一种是他人针对注册人死亡/终止情形提出的注销申请。前者是注册人针对自己的商标权进行处分的做法,后者是第三方认为该商标的所有人已经死亡或终止,依法提出的法律手续,这种程序往往用于清除在先商标障碍。
商标注销的工作主要按如下流程进行:(1)主动注销的,需要确定注销商标信息,被动注销的,需要确定及向主管机关开具有关注销证明原件;(2)签署代理委托合同及相关文件;(4)我司向商标局进行递交;(5)由商标局按相关规定进行一系列的审查,直至审查结果下发。
2、办理所需材料:
商标注销分为主动注销和被动注销,需要提供的材料有:(1)主动注销的,注册人应交回《商标注册证》原件;(2)被动注销的,申请人应提供注册人死亡/终止的证明原件。
3、办理所需时间:
顺利情况下,商标续展的完成时间大约在1-2个月,如果办理提交的材料有缺陷或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,则会导致审查时间变长。
4、办理注意事项:
(1)商标注册人主动注销的,应交回《商标注册证》原件。
(2)商标注册人主动注销的,可以选择注销部分商品。
(3)第三方提出注册人死亡/终止的,应提供证明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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